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省社科联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3〕2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规划》(以下简称《协同创新规划》)中期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更好发挥全省社科联系统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全面客观评价《协同创新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强化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夯实基础。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聚焦重点。深刻把握新征程新部署新要求,加强与年度工作计划报告衔接,系统检视《协同创新规划》两年来执行情况。注重分析主要目标进展及趋势,突出展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进落实成效。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眼未来发展,巩固优势、补齐短板,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发现研判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强化新一轮中长期规划编制的方法储备、政策储备、人才储备。
——科学严谨、求真务实。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实事求是反映“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深化协同联动和多方参与,宽视角、多维度开展分析评价,更加关注全省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规划实施质量。
二、评估内容
《协同创新规划》确定的九项行动十项工程。主要是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立足新的历史方位,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乃至更长时期的目标方向。包括3个方面:
1.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新使命的重大开创性工作、重大标志性成果。
2.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对不及预期的任务目标进行原因分析,确需调整的说明理由并研究明确新的目标值。
3.规划实施机制构建与执行情况。评估推进规划实施的工作组织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涉及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涉及年度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工作机构。省社科联组建工作专班,由刘西忠副主席牵头,办公室、研究室和有关部门参加。工作专班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汇总的基础上,赴有关市县区、高校开展调研座谈。
2.时间安排。各单位对照《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规划》,于7月10日之前报送落实规划的相关进展。省社科联于7月30日前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起草,经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3.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协调,坚持一张蓝图汇到底,注重与省委宣传部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重要目标、重大战略任务结论衔接一致。对评估形成的判断性结论和阶段性成果,严守相关纪律,不得擅自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4月21日
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示例)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保障情况
(二)“十四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经验和成效
三、《规划》实施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四、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