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产业集群研究基地
研究基地承担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
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朱英明、佘之祥、方创琳
本课题负责人: 朱英明
课题主要参加人员: 裔大陆、王忠宇、刘黄金、朱正萱、孟令杰、杨连盛、吕慧君、沈 星、张 鑫、陈鹏恺
【内容提要】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是关系江苏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如何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使创新真正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当前和今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根据省社科联的部署安排,江苏产业集群研究基地对江苏创新驱动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研究基地负责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突破方向和政策研究:创新集群的视角(11azd003)”的课题研究,课题组提出加快推进江苏创新驱动发展的几点工作建议:
第一,世界上创新型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发育了规模较大、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集群。国外基于创新集群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江苏借鉴。
第二,江苏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中,中观层面的创新驱动活动,即创新集群仍需进一步明确其战略与实践意义,强力推动。以创新集群为纽带,构建江苏创新驱动发展体系,是江苏创新驱动发展之关键。
第三,加快形成苏南创新集群密集区和“四位一体”的创新驱动发展区,加快培育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创新集群增长极,构建江苏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格局,并为苏南率先现代化提供动力。
第四,为推动江苏创新驱动发展,建议成立江苏创新驱动发展的“三位一体”的领导机构。
培育创新集群,完善我省创新驱动发展体系
(摘要)
一、国外基于创新集群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江苏借鉴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国家竞争力报告,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接近20个,这些创新型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发育了规模较大、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集群。这些创新集群多分布在高技术领域,其高增长率、高就业率、高研发投入和大量知识外溢的内在属性集中到宏观层次,就显现为创新型国家的外部特征。这些创新型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创新集群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要想实现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模式向创新驱动模式的转型,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培育创新集群。这些创新型国家的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例如,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在30%以下。
在2011年5月18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0%以上,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五”期间,对于连续3年蝉联区域创新能力第一名的江苏省来说,创新型省份的一些创新综合指数将接近或达到超过创新型国家的创新综合指数。在此背景下,国外基于创新集群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江苏借鉴,通过先试先行,将为江苏创新驱动发展赢得先发优势。
二、培育创新集群,是江苏创新驱动发展之关键
创新集群是oecd在推出国家(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后推出的又一个重要概念。创新集群概念是对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继承、发展和具体化。从创新系统的观点来看,创新集群被看作是简化的区域创新系统。一方面,区域创新系统是规模变小的区域创新系统,它意味着区域创新系统可以完全被复制在创新集群的层次上;另一方面,区域创新系统是形式简化的区域创新系统,它意味着创新集群保持着区域创新系统内在性的本质特征和关键角色。
按照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后,传统的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明显下降,而科技创新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经济社会不可避免地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2011年江苏人均gdp首次突破6万元,按当年汇率计算,达到9545美元。国际经验表明,江苏已经越过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阶段,开始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
创新集群理论认为,创新型省份的内部结构可分为创新型组织、创新集群和创新型经济三个层次;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和中介服务等创新型组织构成了创新集群,创新集群成长、壮大后就演化为创新型经济,当一个省份的创新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时,这个省份就是创新型省份。创新集群理论实际上明晰了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具体目标,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的目标应当是培育创新集群。
三、江苏创新驱动发展实践缺乏中观层面的创新集群和统一的理论指导
从江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看,江苏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属于宏观层面的创新驱动活动,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属于次宏观层面的创新驱动活动,创新型企业建设属于微观层面的创新驱动活动。毫无疑问,江苏创新驱动发展实践缺乏中观层面的创新驱动活动,即创新集群。
在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中,江苏省开始强调创新集群的作用。在《江苏省创新型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都强调创新集群在加快包括创新型园区在内的各类园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但是,江苏创新驱动发展体系中的其他创新驱动活动仍然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江苏创新驱动发展体系尚未以创新集群理论作为统一的理论基础。
四、以创新集群为纽带,构建江苏创新驱动发展体系
应当通过创新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大学、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围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开展合作,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以知识创新主体或技术创新主体为核心,沿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和价值链扩展,分别在城市、乡镇、园区培育多节点、结构复杂、具有自动调节机制和高产出率的创新集群;
以各种类型的创新集群为纽带,并广泛分布于不同空间等级的宏观和次宏观创新驱动活动区域中,将江苏区域创新体系、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创新集群、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创新主体)链接成为不同规模和等级创新驱动活动互动发展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
五、加快形成苏南创新集群密集区和“四位一体”的创新驱动发展区
依托苏南地区创新资源丰富以及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在加快培育苏南地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创新集群基础上,加快形成创新要素联系密切、创新集群密集分布、技术创新链和经济产业链双向融合的苏南创新集群密集区。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苏南创新集群密集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示范区、世界级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的“四位一体”的创新驱动发展区。
在苏南创新集群密集区内,一方面要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集群,另一方面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集群。
六、加快培育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创新集群增长极
加快培育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城市、城镇和开发区所在地区的创新集群,尤其是省级中心城市、中心城镇和省级以上开发区所在地区的创新集群,使之成为苏中和苏北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增长极。通过创新集群增长极的集聚辐射效应,培育苏中和苏北新的创新集群,使之成为具有区域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创新集群增长极所在地区,一方面要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高产业创新能力的产业创新集群,另一方面在传统产业集群发育良好地区培育形成一批传统产业创新集群。
七、成立江苏创新驱动发展的“三位一体”的领导机构
为推动创新驱动,就要构建创新机构作为创新驱动管理的载体,负责统一协调全省的创新驱动工作,基本的组织领导机构构架如下:
建议省政府成立由分管省长牵头负责,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三方共同参与的“创新驱动发展办公室”,以便协调创新集群发展过程中的产业发展和创新问题,加快创新集群的培育和建设。
建议组建以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的创新驱动资源库、创新驱动发展联盟、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及其软科学研究所等“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中心”,共谋创新型经济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