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九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九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的通知-凯发会员官网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省有关学会、研究会:
    现将《江苏省第九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今年的社科普及工作方案,注重规模与质量,注重特色与品牌,发动和组织好各项社科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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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2年3月1日                                          

 

 


江苏省第九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坚持“三贴近”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城乡公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加大社会科学在全社会的传播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关注和参与社科普及,促进公众人文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弘扬江苏精神,建设文化强省
     时间:2012年9月15日起(于1个月内实施)
    三、组织形式
    第九届社科普及周继续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错时实施的方式进行。
    省社科联成立“江苏省第九届社会科学普及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社科普及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科普部。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可根据具体情况以不同形式集中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四、活动安排
     2012年全省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的中心任务,以“弘扬江苏精神,建设文化强省”为主题,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全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在社科普及周期间着力使以下几方面工作形成新亮点取得新进展。
     1. 推动社科普及资源全民共享
     各级社科联应在往年组织广场大型活动的基础上,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将宣传咨询服务进一步向社会基层延伸,突出主题宣传,使全省上下形成较为集中的社科普及宣传声势,吸引公众积极参与。全省应组织千名以上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科普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有条件的社科联应着力推动本地社科普及资源的开发和整合,积极鼓励和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社科普及惠民服务活动,探索形成可持续的社科普及流动工作机制,使社科公共服务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社科普及活动,让全社会更直接地共同分享人文社会科学的“精神盛宴”。
     2. 提升社科普及活动绩效影响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紧紧依托“社科普及周”,扩大社科普及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从适应社会大众接受信息方式的新变化出发,针对不同人群需求,以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活动形式,拓展科普内容,将各种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展示、科普宣传专栏、人文知识讲座、社科书市、书画摄影展等更好地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结合,有重点、有选择地策划组织社科普及活动项目,善于用“小载体”宣讲“大道理”,积极推动社科普及“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企业、进媒体”,不断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各市应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品牌,彰显人文社会科学魅力。
     3. 强化社科普及讲坛品牌建设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年社科普及讲坛的总体策划,精选讲座题目,优选讲座老师,根据公众兴趣热点设立相应讲座板块广泛宣传推介。全年各地讲座布局拟为:省辖市社科联分别组织15场次以上,其中设有县级社科联的市协调组织30场次以上;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分别举办6场次以上。全省力争继续组织500场次以上,并确保社科普及周期间有集中讲座场次。各地应特别注重依托相关媒体,开发拓展各类讲座的电视版、广播版、网络版、报刊版、图书版和音像版等传播体系,着力加强社科普及讲坛品牌建设,强化其品牌效应。省社科联将继续征集优秀演讲文稿编辑出版《江苏人文社会科学讲座(2012年选编本)》,不断扩大各地讲坛的社会影响,完善我省科普讲座队伍建设。
     4. 增强社科普及成果传播力度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作为公众获取信息主渠道的功能,普及人文社科知识,传播中华文明,解答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促进社科成果的广泛传播和应用,改进和完善社科普及读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各市应通过自有主办的报刊、网站或与其他媒体合作,创设不同类型的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栏或人文社科知识普及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单位应进一步力争做到社科普及宣传专栏一月一期以上,社科普及类节目定期播出,也可以着力系统编印立足于社科通识教育的普及读物,在社科普及周期间集中宣传发行,逐步打造社科普及品牌专栏、品牌节目和品牌读物。省社科联今年将继续出版发行《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文丛》系列读物。
     五、宣传报道
     省社科联将继续在社科普及周之前编印《江苏省第九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指南》,及时提供给各地向社会宣传发行,并将通过《新华日报》等主要媒体发布社科普及周专题新闻及全省社科普及重点读物、活动、讲座等信息,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周的集中宣传力度。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前制定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主动与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及时发布当地社科普及周相关活动消息,并针对各种有创意、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讲座等组织重点宣传,努力通过有效传播营造最佳的宣传声势,使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在社科普及周期间更为集中,让社科普及工作更加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
     六、实施办法
     1.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应根据省社科联总体部署提前策划全年社科普及活动,认真制定本地社科普及周实施方案。各省辖市社科联分别负责协调与汇总本地区活动方案,并填写“2012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1)、“2012年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2)及“2011年编印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统计表”(表3),于2012年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2.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注重规模与质量,注重特色与品牌,做好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社科普及周结束后,各单位可精选有关活动和讲座的图文资料,填写“2012年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申请表”(表4),于2012年10月底前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3.省社科联科普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并以各单位的相关图文材料为参考依据,对各地社科普及活动的主题策划、内容形式、创意特色、绩效影响、推广价值、公众参与程度以及媒体报道等进行综合评估,坚持“好中选优”原则,评定2012年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项目。
    4.各省辖市社科联可根据本地区社科普及活动、讲座开展情况,填写“2012年开展社科普及情况调查统计表”(表5),并继续整理推荐优秀讲座文稿,内容以倡导科学发展、传播中华文明及江苏历史文化、培育和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促进公众素质提升为主,每市推荐稿件不超过10篇(每篇不超过5000字,侧重推荐省内专家学者讲稿,不推荐已公开发表的作品)。统计表与推荐稿件于2012年11月底前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联系人:刘洁
     电话/传真:025-8332182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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