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社联发〔2014〕63号
各省级社科类学会:
为进一步推动省级社科类学会加强学术理论建设,开展高水平学术活动,组织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学术社团创新理论、传承文明、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省社科联研究制定《江苏省社科联学会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决定从今年起,对所属学会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进行经费资助。现就2014年度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费资助范围包括:1.学术会议。一是学会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以及跨省性学术会议;二是学会主办、参会对象主要为本会会员的学术会议;三是由省社科联主办、学会单独承办的学术会议;2.学术著作。主要指学会组织编撰和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教材、工具书、外文著作、论文集等汇编作品、再版作品以及会员个人学术著作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资助额度分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学术会议:第一等级20000元、第二等级10000 元、第三等级5000元。
2.学术著作:第一等级30000元、第二等级20000元、第三等级10000元。
三、资助程序
采取学会自行申请、专家评审、领导审核、对外公示等具体程序进行。
四、申请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31日止。
五、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省社科联业务主管
2.申请资助的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关注江苏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或具有重要的学术理论传承和创新价值。
3.每个学会限独立申报一次;多家学会联合主办活动或出版学术著作,由排位第一的学会提出申请,其他学会仍可单独申报;申请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必须提交完成书稿。
4.申请资助的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须在年内完成。
六、申请方式
各学会在江苏社科网“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公告通知栏”下载《江苏省社科联学会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申请表》,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并在8月31日前报(送)省社科联学会部,逾期不予受理。
七、经费管理
1.省社科联学会部在学会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申请获批后一个月内,将经费一次性拨付到学会帐户。
2.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学会正常运转与日常办公支出。经费按现行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并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及常务理事会监督使用。
3.学会无特殊原因却未能按期完成受资助的重点学术活动和学术著作出版,或者违规挪用资助经费,将取消申请资格两年,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八、凯发会员官网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新北楼307室省社科联。邮编:210004;电子邮箱:sltx83314821@126.com
联 系 人:夏东荣 025-83314821 13912998169
何国军 025-83314821 18112990362
鱼雪萍 025-83326739 1811299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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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