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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阅》2012第24期:文化强省建设的省际经验与启示

《决策参阅》2012第24期:文化强省建设的省际经验与启示-凯发会员官网

 江苏省社科联

江苏省文化强省建设研究基地

 

研究基地承担单位:南京市社科院

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叶南客、金元浦、方标军

本课题负责人:    叶南客

课题主要参加人员:赵德兴、谭志云、李惠芬、付启元

【内容提要】

    课题组分析了其他省份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等举措。认为,这些经验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第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从“重标志性”转向“重基础性”。广东省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上已实现“眼光向下”、“重心下移”的转变,越来越重视社区文化建设,越来越重视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第二、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从“管微观”转向“管宏观”。上海在重视必要的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特别重视建立能够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第三、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从“脱离式”转向“嵌入式”。北京市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注意加强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经过二十年的浸润濡染,首都经济呈现出“文化化”的鲜明特色。第四,文化品牌打造从“单项突破”转向“品牌簇集”。湖南是典型的内陆省份,发展文化产业既无区位优势,又无政策优势;既无资本优势,又无技术优势。但走出了一条产业特色品牌发展道路,创造了一种“湖南文化现象”。第五,民营文化企业从“参与者”转向“生力军”。湖南民营文化企业产业增加值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3。第六,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从“单一化”到“多样化”。湖南近年来实施人才战略,打造“多兵种、集团军”文化航母。文化领军人物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文化强省建设的省际经验与启示

(摘要)

    随着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颁布,很多省份制定了“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意见”。这一趋势昭示,“十二五”时期,文化强省建设势将成为全国各省市区发展规划中凸显的重大战略之一。这些省份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等举措,为江苏顺利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提供了经验借鉴。

    第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从“重标志性”转向“重基础性”。广东省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上已实现“眼光向下”、“重心下移”的转变,越来越重视社区文化建设,越来越重视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如在财政投入方面,重点向基本公共文化领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实现。上海则早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就开始了从“重标志”向“重基础”的转型。近年来,上海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给广大市民享受文化权益、分享文化成果开通了畅通无碍的“绿色通道”。至2010年末,全市已建成203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平均每个面积约4800m2,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的街镇。“十二五”期间,上海公共文化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即文化服务建设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相适应、与上海建设文化大都市的发展方向相适应,实现全市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

    对江苏的启示就是,江苏应该进一步依据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中之重是农村和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建设、覆盖、运行,提高人均公共文化服务力。

    第二、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从“管微观”转向“管宏观”。上海在重视必要的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特别重视建立能够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重视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以满足广大市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广东于2011年9月29日通过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门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界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和外延,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调均等、便于获取的公共文化服务原则,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和总体要求。 

    对江苏的启示就是江苏应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和设施建设制度。政府财政全额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基本建设和机构的正常运行;制订政策鼓励社会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捐赠;各文化服务机构推行会员制来筹集资金;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将非公益部分资源进行深度和广度的文化产品、服务的开发。通过灵活有效的机制依靠和调动大众的力量来拓展服务。

    第三、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从“脱离式”转向“嵌入式”。北京市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从一开始即注意加强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经过二十年的浸润濡染,首都经济呈现出“文化化”的鲜明特色。典型的表现是农业和制造业的“文化化”,散布乡间的创意农业园和城区的创意工厂,成为首都经济活力和张力的重要见证。浙江省早在本世纪初当别的省份还沉浸在经济热时,就已把视线投向文化,开始重视发展文化产业,将文化产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中。浙江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认识,也从传统的“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促进文化市场繁荣”上升到了“活跃发展全局、促进民生民富”的高度。

    对江苏的启示就是要把文化嵌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肌体,推动深度融合,引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优化升级。江苏应积极研究我国文化产业的空间分布特征,结合我国不同地区文化经济发展水平思考文化产业的发展布局,合理调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文化产业发展还应积极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注意加强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第四、文化品牌打造从“单项突破”转向“品牌簇集”。湖南是典型的内陆省份,发展文化产业既无区位优势,又无政策优势;既无资本优势,又无技术优势。但走出了一条产业特色品牌发展道路,创造了一种“湖南文化现象”。“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全国知名:湖南卫视收视率一直位居全国省级卫视前列;湖南出版成为了中国地方出版实力三强之一;湖南原创动漫总产量连续排名全国第一;湖南《体坛周报》占据全国体育类报纸60%以上的发行和广告份额,北京奥运会期间日发行量达100万份。湖南有40余个知名文化品牌。

    对江苏的启示就是,品牌是一个地区、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项目是文化产业的一个最基本的载体,也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切入点,一个重大项目的实施,可以牵动一大批企业投身其中,有可能带动一个产业群的发展。因此,江苏需要重视项目建设,要把项目建设和知名品牌作为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文化亮点的重要载体,做大做精。要推行品牌战略,以项目吸附资本,以品牌扩大影响,带动产业整体发展。

    第五,民营文化企业从“参与者”转向“生力军”。湖南民营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中比重较大,并逐年攀升,占以歌厅、酒吧业为主的娱乐演艺的96%,占出版印刷业和动漫业的90%,产业增加值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3,就业人数占全部文化产业就业人数2/3。出版湘军、动漫湘军、演艺湘军等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动漫蓝猫、山猫系列产品走进了36个国家和地区,金鹰卡通等7家企业的6个项目被确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对江苏的启示就是,江苏的民营经济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所占比重较小,对文化产业的贡献还不大。应把民营经济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动力源”,要进一步打破所有制束缚,引导民营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放手让民营经济盘活国有文化资源,同时配套实施扶持政策,营造出良好的民营经济投资和创业环境。

    第六,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从“单一化”到“多样化”。湖南近年来实施人才战略,打造“多兵种、集团军”文化航母。文化领军人物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文化改革发展的人才支撑进一步夯实。湖南省文化领域从业人员达到百万,专业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造热情充分迸发。文化人才队伍年均增长20%以上,中青年人才比例占到63%,创新型人才成为主体,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显著增多,国际化人才崭露头角,结构日益优化。造就了一批国内乃至国际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领军人才,增强了湖南文化繁荣发展的长远竞争力。

    对江苏的启示就是,要实现文化人才队伍强的目标,江苏既要有一批大师级人物、一大批专家,也需要有与之配套的专业人才,更需要一大批的能工巧匠和民间人才。湖南的经验表明,人才培育首先是人才观念的转变,在给他们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良好的工作条件,鼓励文化从业者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创造水平的同时,必须突破以往重专业、重学历、重数量的传统观念,树立“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观念。其次,必须重视人才立法。人才工作应从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向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为主转变,不断建立和完善包括人才培养、引进、流动、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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