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科联
江苏民生幸福研究基地
研究基地承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徐康宁、徐山瀑、李向阳
本课题负责人: 徐康宁
课题主要参加人员:陈健、刘修岩、郑义、冯伟等
【内容提要】
国民收入的分配问题,特别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江苏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两个比重明显偏低,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都偏低,前者由1985年的49.3%下降到2010年的41.4%,后者由1984年的58.1%降低到2010年的33.2%;二是分配关系不尽合理,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可采取的对策思路是:首先,在初次分配领域应加快优化要素收入分配结构,着力提高劳动者收入占比。其次,充分发挥再分配的公平调节功能,建立利润上缴制度,限制国企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完善政府支出结构,加大公共产品提供力度,逐步实现不同地区间、不同群体间享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增强反哺力度,缩小城乡差距。第三,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如大力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大居民财产收入占gdp的比重,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第四,扩大进口,繁荣市场,通过增加高质量的有效供给来提高居民的实际购买力等,着力增强普通民众的收入满意感和消费幸福感。
“十二五”期间江苏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研究
(摘要)
国民收入的分配问题,特别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 江苏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演变趋势的特点
1、“两个比重”演变趋势的特点。第一,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呈缓慢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从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情况来看,最高值是在1985年时候出现的,达到49.3%;此后,总体呈现出缓慢下降特点。第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波动中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居民收入与gdp在总体上呈同向增长态势,但1984年以后,居民收入实际增长速度绝大多数年份都表现出低于gdp增长率的特点,总体上呈波浪型下降趋势。特别是1998年以后,居民收入增速已经持续十多年显著低于gdp增速,且差距越来越大。由此最终导致2010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已下降到仅为33.23%。
2、企业收入占比演变趋势的特点。企业收入占gdp的比重呈波动中缓慢上升趋势。从基于收入法计算得到(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的江苏企业收入状况来看,江苏企业收入规模逐年增加,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变化趋势呈现出在波动中缓慢上升特点。
3、财政收入占比演变趋势的特点。1995年以来政府财政收入增长迅速,占gdp比重呈现出较明显“u”型结构。从财政收支状况来看,1978-1995年,江苏财政收入增长较为缓慢,其规模从61.09亿元增加到350.08亿元,增加不到5倍;但从1995年开始,经过分税制改革的滞后期后,江苏财政收入增长迅猛,1995-2010年期间增加了33.5倍。从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对比重情况来看,在经历1978-1995年的单调下降后(由24.51%下降到6.79%),自1996年开始逐年上升,并于2007年突破20%水平,至今已连续四年维持在该水平以上。
二、 江苏收入分配格局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整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劳动者所得比重严重偏低。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江苏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整体来看,劳动者所得比重仍然偏低。在江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45.8%下降到2007年的37.2%的历史最低点,虽然近年来有所回升,但仍维持在较低水平,如2010年这一占比也仅为41.38%。而在oecd的国家,劳动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大部分都在50%以上,如根据世界银行数据计算,2005年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劳动报酬率分别为56.92%、50.39%、54.47%和51.51%,明显高于我省2006年40.68%和2010年41.4%的水平。
2、分配关系不合理,收入差距过大。第一,城乡整体收入不断提高,但城乡收入差距较大。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然后逐渐缩小,再到加速扩大的过程。第二,南北地区发展势头良好,但南北收入差距较大。近年来,江苏经济保持较快发展,苏南、苏中、苏北等三大地区经济均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各地区居民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是,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仍较大。江苏区域居民收入呈现由南向北递减态势。第三,各产业收入不断提高,但产业差距日益扩大。尽管收入增长较快,但受各产业结构、发展层次、政策支持力度等差异影响,江苏省行业间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均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中的细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我们可以发现,全省行业性工资差距在逐年加大。
三、 江苏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建议
1、深化初次分配制度改革。(1)加快要素结构升级,优化要素收入分配结构。为实现江苏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首先应从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入手,提高劳动力边际产出水平、工资水平,依赖要素结构升级实现资本与劳动收入结构优化。其次,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起点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改革劳动就业制度,取消劳动者的城乡、所有制、不同用工形式等等身份界限,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贯彻按劳动要素贡献分配的公平分配原则。(2)限制国企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建立利润上缴制度。加快推进国有垄断行业改革,切实放松电信、电力等基础产业和金融、出版等服务业以及部分城市公共事业的管制,通过市场竞争来改善供给和提高效率,有效缩小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就业人员不合理的收入差距。(3)保持财政收入与gdp的同步增长。为了更好实现财政收入与gdp同步增长的目标,需要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将建设“有限责任政府”作为主要目标,并据以设计具体改革内容。
2、重视再分配制度的调节功能。(1)完善政府支出结构,加快公共品提供。一是大幅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以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消费来拉动和激活居民消费;二是适当提高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增长部分也主要用于公共服务。(2)充分利用财税政策,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所得比重。一是把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长速度限制在经济增长速度附近,强化政府财政支出的监控和预算约束,减轻企业负担,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在公用事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系统上。二是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优惠,增加就业机会。三是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贯彻落实工资法、劳动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尤其是城乡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逐步提高国民收入中劳动者报酬比重。(3)加大新农村建设,增强反哺力度,缩小城乡差距。支持新农村发展建设,加大对农村发展的反哺力度,实现城乡收入分配结构优化,最终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4)综合财政、投资政策,优化行业收入分配结构。抓住当前国际产业对我国东部地区的转移已经向中、高端环节推进的历史机遇,推进战略性结构调整,形成更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江苏产业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延伸,为劳动者收入水平的提高赢得较大的发展空间。(5)挖掘区域增长潜力,优化地区收入分配结构。针对江苏地区收入差距问题,如苏南、苏中、苏北地区间差异,应通过政策支持挖掘苏中、苏北地区经济增长潜力,依托地区经济增长带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最终实现地区经济和谐发展、共同富裕。
3、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实现居民收入倍增。(1)大力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在第一、二、三产业中,由于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就业弹性,相对而言是最高的,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江苏最主要的就业岗位增长点也可能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2)加大居民财产收入占gdp比重。进一步完善保护财产权的法律法规,打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为提高群众财产性收入构建平台、创造条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要完善城乡之间平等的要素交换规则,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特别是要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3)扩大进口,繁荣市场,通过供给增加提高居民实际购买力。增加进口,繁荣市场,稳定价格,加大现代化市场载体建设,实现供给创新,丰富消费内容,使得人民群众以同样的收入可以消费更多更好的物品。(4)加快金融创新,促进创业和消费信用发展。一是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优质企业通过上市进行首发股票融资。二是要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三是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5)加强市场化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二要在再次分配中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政府与社会共担的医疗救助机制,逐步解决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民难以享受医保等问题;三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层次社会救助机制。